第九十六章 赤血认主-《绝世之天命成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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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叶凌月紧握佩剑之时,曾悉数看见了佩剑的一生。

    这把佩剑曾有数位主人,身份各异,性格迥异。

    只,无一例外的都是女子!

    有身份高贵如一国公主;

    亦有身份卑微如尘的奴隶;

    甚至还有平凡的普通人……

    公主执起此剑,守护国土,上阵杀敌,最终却被属下反叛,被守护的自己所抛弃,死于自己人之手;

    奴隶手执此剑,只想安身立命,活着见到第二的太阳,却一声都在杀戮中度过,最终亦是属于杀戮;

    平凡的普通人,流离失所,执起此剑,最终成了杀人如麻的嗜血狂暴之徒;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几乎每一任得到了此剑的主人,下场皆是不得善终。

    叶凌月心中虽有恨,可却无覆灭苍生之心。

    因而不愿执起这样的屠刀,屠戮众生。

    “若有一日,百人身陷囹圄,杀四十九,活五十一,杀是不杀,救是不救?”

    这道剑意之问。

    叶凌月沉默了。

    “若有一日,斗兽之争,无冤无仇,杀对手方可活,一日杀一人,百日便杀百人,千日便杀千人。”

    “活或是不活,你杀,还是不杀?”

    叶凌月默然不语,为了活命,她定会选择杀!

    百年追杀,疲于奔命,她早该是个冷血无心之辈……

    “苍生是命,一人也是命,苍生无辜,一人又何辜!”

    这世上没有任何一条性命来走一遭,便就是为了出世便被人杀死的!

    没有谁,生就该为了谁而牺牲。

    谁也没有这样的权利,谁也没有这样的义务。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以我为刃,屠戮敌命,杀出一条属于你的血路,有何不可!”

    “是啊,有何不可!”

    杀出一条属于她叶凌月的血路!

    “既然道不公,这道,逆了又何妨!”

    叶凌月举起佩剑,双手持之,眸中的血色已然褪尽。

    “逆道,又何妨,我要清醒着杀出一条属于我自己的血路!”

    不疯魔不成活,即便疯魔,那也该是她叶凌月疯魔!

    而不是被疯魔占据主导!

    这身体,这神志,决不许他人,或是任何力量染指半分!

    剑身不在颤抖,那嗡鸣之声也渐渐褪去。

    这,是认主了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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